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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严格规范国企及金融高管薪酬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6日01:56  城市晚报

  报告摘录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进机会公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报告解读

  压缩垄断空间和严打腐败的重要信号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清杰表示,在“十二五”规划中,首要任务就是要“藏富于民”,而不是“藏富于政府”,增加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提倡经济增长的本来面目,让老百姓分享经济增长。

  此外,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保民生,此前,为了激励生产,我国非劳动所得的比例过大,尤其是资本收入、土地收入、企业家收入过高,而以劳动为主的所得工资分配却比较低。把这个政策加入到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将增加劳动报酬的比重。

  针对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问题,周清杰表示,国外控制高收入者主要采用税收调节,纳税甚至高达45%。

  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在今后一年内将大力缩小贫富差距,控制非法收入,增加劳动者的积极性。但周清杰也表示,也不能控制太紧,会导致人才外逃和资金外逃。

  周清杰表示,这种依赖于政策保护和资源垄断的“权力分配”,有悖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严重侵害了个人发展权,扭曲了收入分配格局。其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间造成收入悬殊落差的同时,也在人们心里划上了一道深深的“鸿沟”。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是压缩垄断空间和严打腐败的重要信号。(据《法制晚报》)

  对接吉林

  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在今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努力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积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全省农民人均年劳务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幅度不低于15%;将“老工伤”、“五七家属工”、厂办大集体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全覆盖。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城市月人均243元、农村年人均1259元。

  场外声音>>

  居民收入是“水”

  国家财政是“鱼”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伍中信认为,国民财产性收入的比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化和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到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这一新鲜词汇开始跃入百姓视野。

  伍中信认为,财政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行为。但居民收入与国家财政是“水”与“鱼”的关系,如果国家的经济和财政政策不注重对居民收入的提高,则“水”渐涸而“鱼”则死。所以任何一种宏观的财政政策不能单纯以满足政府的收入为目标,而应当考虑到居民收入的影响,着力保障居民的收入提高,则财政收入自然会水涨船高。(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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